烟安监〔2008〕181号 关于公布烟台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和省、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弘扬安全文 化,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掀起基层安全 文化建设的新高潮,经各县市区推荐、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审定,决定授予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烟台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希望获得称号 的企业戒骄戒躁、继续努力,进一步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向深入。全市广大企业要以示范企业为榜样,积极探索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升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企业本质安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附件:烟台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 烟台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供电公司烟台土产杂品综合有限公司烟台只楚合成化学有限公司